索引号 | 5304002025161487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7-30 |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等规定,现将玉溪市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彩公益金安排的原则和范围
福利彩票公益金严格遵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宗旨,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
二、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中央、省级下达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2652.45万元,省级返回我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594.98万元,合计5247.43 万元;按照《玉溪市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玉财综〔2020〕39号)和《玉溪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立项和评审办法(试行)》(玉民发〔2019〕79号)规定,分配各县(市、区)福彩公益金2537.95万元,分配市本级使用2709.48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816.18万元,其中分配市本级使用2412.98万元,分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使用1403.2万元。用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试点项目建设、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养老机构消防管网和防水修缮改造等项目,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儿童福利类项目95.75万元,其中分配市本级使用51.5万元,分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使用44.25万元。用于开展“添翼计划”项目、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孤儿助学项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等项目。
(三)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1万元,由市本级使用。重点支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
(四)殡葬服务类项目。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殡葬服务类项目716万元,全部分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使用。用于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
(五)婚姻管理类项目。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婚姻管理类项目208万元,用于各县(市、区)支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风气。
(六)救助管理类项目。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救助管理类项目35万元,由市本级使用。用于市救助站功能改造、配套设施购置等项目。
(七)社会公益服务类项目。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社会公益服务类项目245.5万元,其中分配市本级使用159万元,分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使用86.5万元。用于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温暖玉溪·共护成长”关爱乡村留守儿童、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等项目。
(八)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项目。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红塔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项目50万元。用于支持玉溪市红塔区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探索为有需要的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生活照料、社会融入、成长发展等专业服务,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兜实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底线。
(九)区划地名建设类项目。2024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各县(市、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实施项目30万元。用于支持各县(市、区)民政局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通过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玉溪乡村全面振兴。
三、项目建设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
持续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元江县红河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玉溪市老年养护院建设;支持2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支持1个养老机构、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个村组老年活动室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和机构标准等级评定;支持3个养老服务机构提质改造;支持53个老年幸福食堂添置更新设备设施;支持通海县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和修缮;支持通海县纳家营7个小组和中心敬老院修缮;支持11个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支持1个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试点项目建设;支持1个养老机构消防管网和防水修缮改造。
(二)儿童福利方面
一是用于开展贫困残疾儿童“添翼计划”项目,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全托式入住儿童福利院康复教育活动,改善提升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生存能力,减轻贫困家庭经济和精神双重负担,进一步拓展儿童福利机构职能。二是开展助学项目,给予年满18周岁就读全日制中专、大专及以上院校的孤儿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对参加高考并被大专、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一次性资助0.2万元。三是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项目,推动元江县有效整合所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切实保障儿童权益。
(三)残疾人福利方面
支持市本级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结合实际情况,深入落实落细“精康融合行动”推进工作方案,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
(四)殡葬服务方面
1.发放玉溪市9个县(市、区)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切实保障重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
2.支持殡仪馆设施设备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项目。支持9个县(市、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环境优美、肃静的公益性公墓,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安葬需求。
(五)婚姻管理方面。
支持9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建设和完善登记室、颁证大厅、婚姻家庭辅导室、档案室等功能区,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
(六)救助管理方面
1.实施市救助站功能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包括防盗栏保护性拆除、门窗更换、房间改造等,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救助区域活动环境和居住条件有了明显的提升改善,功能更加完善,居住更加舒适。
2.实施市救助站配套设施购置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救助管理机构部分设施设备配置,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加整洁舒适、更加人性温馨的居住活动场所。
(七)社会公益服务方面
实施5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3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项目、1个“温暖玉溪·共护成长”关爱乡村留守儿童项目、1个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2个“五社联动”服务项目、1个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围绕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宗旨,支持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引导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参与社会服务,推动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更好地服务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
(八)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面
红塔区选取玉兴街道新兴社区、玉带街道彩虹社区、凤凰街道紫艺社区三个社区来具体开展2024 年社会救助“物质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充分调动社区、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等各类资源,实施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关爱工作。项目社工通过个案入户的方式,精准了解救助对象需求,为其提供包括情感慰藉、健康服务、就业帮扶、资源链接、社会功能恢复等个案服务,有效提升了困难对象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度。
(九)区划地名建设方面
开展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2024年玉溪市通过民政部“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上图微信小程序共采集各类地名信息4500余条,红塔区编制《玉溪市红塔区行政区划图》,通海县编制《通海县行政区划图》;开展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维护,澄江市在特色村打造特色乡村地名标志,华宁县、易门县、新平县、元江县开展地名标志维护更新,解决“有名无标”问题;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弘扬,江川区、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制作展板,印制《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单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宣传;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深化应用,江川区编纂《玉溪市江川区地名志》;开展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峨山县开展乡村特色“地名+产品”宣传推广,助力乡村振兴。
特此公告
玉溪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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