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6361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6-18 |
玉溪市发布进一步强化新常态下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常态下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6 号)和《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和输入的紧急通知》要求,绷紧防范潜在风险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持续强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反弹和输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防止疫情反弹措施
(一)强化主动跟踪监测。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5月30日以来来自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及高中风险地区入玉人员的追踪管理,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隔离,确保流调到位、追踪到位、管理到位,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二)加强“云南健康码”“云南抗疫情”扫码管理。继续对入玉和在玉人员实行“云南健康码”扫码管理,实现在玉人员全覆盖。根据扫码结果,对红码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两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开始及结束前)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对黄码人员,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健康证明的予以放行,不能提供的,经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予以放行。对绿码人员正常放行。对入玉人员继续在人群密集场所等公共场所实行“云南抗疫情”扫码管理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扫码查验。
(三)认真做好院感防控。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病例监测,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提高病例发现的及时性和敏感性。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防止院内感染造成的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强化风险监测。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的风险监测,定期对售卖产品和场所环境进行抽样检测,对核酸检测阳性产品和环境及时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对可能接触阳性物品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检测阳性人员及时隔离,并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扩散。
(五)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继续严格执行省指挥部15号通告要求,各县(市、区)要做好经边境、口岸隔离医学观察返回辖区内人员健康监测工作。
(六)强化农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防控。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海产品新冠核酸检测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海产品(特别是三文鱼)新冠核酸检测。强化海鲜市场、农贸市场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扫码、体温监测、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保持合理安全社交距离。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对全市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及物流等各环节集中开展消杀,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及时清运垃圾,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七)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追踪溯源、监督检查,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林业部门要严厉打击贩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商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发展;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大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监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重点业态、高风险食品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坚决防止病从口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防控
(一)有效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发热肺炎、流感样病例监测,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的“哨点”作用,加强“哨点”监管,严格责任倒查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所有教职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
(三)积极扩大人群核酸检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检测的安排部署,提高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玉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由玉溪市疾控中心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由玉溪市人民医院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可到玉溪市人民医院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四)加强企业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防控联络员、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鼓励采取“非接触式”智慧办公,支持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协同办公、在线监控、视频会议、智能运维、供应链协同等工作。加强对商场、超市、宾馆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完善旅游景区预约制度,强化人员流量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五)不断加强村(社区)防控。持续实施村(社区)网格管理,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实现清单化、信息化、责任化管理,加强外来人员管控,突出对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加强新闻宣传和教育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公益性广告位(电子屏、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媒介,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场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餐、分餐制、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尤其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 1 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倡导公众坚持锻炼、科学健身,提高自身免疫力。
四、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防控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健康管理、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将疫情防控贯穿到复工复产复学的各个方面。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前提下,结合实际优化和加强集中办公人员和工作力量,确保常态化防控指挥更加有力、人员更加精干、运转更加高效。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动态,定期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优化防控方案。要聚焦疫情防控关键要素,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玉溪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咨询联系方式:
玉溪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王医生,联系电话:18287787910。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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