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8269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1-22 |
华宁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
经过数天的连续奋战,截至11月5日,华宁县提前两个月完成了全县864辆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任务,办理补贴500余笔,补贴金额370余万元,成为全市第一家率先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任务的县(区)。
为深入推进“淘汰治理计划”,华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严格按照规定强制注销报废;对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对距强制报废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黄标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的行政区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告知其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公告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限制所有人办理有关车驾管业务;对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的车辆,督促其到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未取得环保验收检测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二是严格细化措施。实行县、乡、村三级包责机制,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深入推进清查工作;采取发送手机短信、电话通知、邮寄信件、上门服务等措施,组织民警深入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针对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三是及时告知提醒。实行集中告知,通过“企信通”向存在隐患的黄标车车主推送具体违法信息,并做好相关短信告知台账;逐车逐人电话告知相关情况、隐患处理进度,对电话无法联系及通知后7日内不及时消除隐患的车主和驾驶人,主动上门书面告知并签字备案,督促其消除隐患。四是加强路面管控。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查处的方式,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强制报废,形成严惩重罚态势。五是增设限行标志。在县城主要路口增设9块禁止黄标车驶入县城标志,限制黄标车行驶范围。(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陈志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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