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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2-04 |
河(湖)“清四乱”工作推进会暨第2次县级总河长会议召开
11月27日,华宁县召开河(湖)“清四乱”工作推进会暨第2次县级总河长会议,梳理问题、查找不足,推进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县委书记黄云鹍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燕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河(湖)长制的安排部署,县、乡、村三级河(湖)长担当尽责、真抓实干,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初显,但也存在后续发力不足、解决问题力度不够、思想重视不到位等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正视问题、抓实整改,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切实把全县河湖库渠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加快“绿色华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狠抓落实,推动河(湖)长制实现名实相符。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统筹加强河湖岸线和水体管控,狠抓湖水资源节约保护。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河湖面貌改善。要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报告并解决所负责河道、领域出现的问题。要加快建立常态长效机制,通过“共同抓”“科学治”“大力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河(湖)长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引导公众参与,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玉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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